沈阳药科大学与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联合
举办药学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为了提高广东地区从业人员的药学知识和管理水平,满足从业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愿望,沈阳药科大学与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班,专业为药学,课程班学员结业后,可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向沈阳药科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对象:具有学士学位,并已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医药行业,具有一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到两年。
招生专业: 药剂学、药事管理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 、药理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课程设置: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自然辩证法、药剂学专论、药物动力学与生物药剂学、试验与最优化、新药药理与毒理、色谱分析、体内药物分析、药物分析专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物经济学
教学方式: 采取学员自学、请沈阳药科大学教授来广州集中面授辅导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定在星期五、六、日全天或节假日,面授次数13次左右,全部课程在一年半内完成,并由沈阳药科大学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辽宁省学位办颁发的学习结业证书。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可重修,但每门重修课须补交重修费500元。
教学地点:授课及考试地点: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答辩地点可在沈阳药科大学进行,也可集中在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进行。
日常管理:学员日常管理由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派专人负责,沈阳药科大学负责保管好学员原始考卷和授课课程考试成绩,成绩汇总及审核,负责办理颁发的结业证书。
学位申请:本课程班结业,学员可依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可在沈阳药科大学网站下载查询:http://www.grs-syphu.com),向沈阳药科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学位前,须通过:
1.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每年五月进行)
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在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完成。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原则上在学员所在单位进行,须聘请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导师。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药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量应在一年以上。
论文用中文撰写,要有中英文摘要、主题词。
收费标准:学费2.0万元,一次交清,开具沈阳药科大学正式财务发票。教材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者,另向沈阳药科大学上交5000元答辩费用。
学习年限:一年半
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100元 ,并填写报名回执。
报名时间:2006年9月(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科研开发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 黄晓曼 020-84241726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刘丽华 024-23903547,23986093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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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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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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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班情况介绍
沈阳药科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其中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沈阳药科大学与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联合举办的药学(药剂学)研究生课程班由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生导师、副校长、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新医药博士协会理事、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实验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新药评审委员会委员药学专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专
该课程班强大的专家阵容,让您不出广州就能领略名师风采,享受名校教育,把握药学前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