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沈阳药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操作办法

 

根据国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操作办法。基本思路是在录取时明确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身份,中期考核分流一部分。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包括招生年龄、培养条件、科研经费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录取办法

1. 硕博连读生比例为当年录取硕士总数的10%

2. 申请人为达到硕博连读分数线者或免试推荐生。

3.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处审核。

4. 由专门成立的考核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5. 确定初步录取名单,报校长批准。

二、分流办法

在第四学期的五月份进行分流考核。

1. 课程审核: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必须有四分之三达到优良(80分),并不得有补考课程;硕士英语学位成绩一次性通过,且成绩列年级前二分之一。修完如下博士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

2. 科研能力考核:

1)连读生提交一篇与研究领域有关的文献综述及其英文摘要(不少于500单词)。

2)连读生向考核委员会做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报告时间为30分钟。

3)考核委员会由分科委员会负责组成,成员中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的专家。考核委员会职责:

听取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并对开题评议。

评议连读生对研究领域的知识掌握程度及科研能力,写出综合评价。

作出是否通过科研能力考核的决定。

3. 初步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名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报校长批准。

4. 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未通过考核者,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

三、学制及待遇

1. 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2. 入学时编入硕士生班级,享受硕士生待遇两年;经考核进入博士阶段后,享受博士生待遇三年。

四、其它

1. 硕博连读生的博士阶段培养原则上按《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2. 已转入博士阶段的学生,不再进行硕士论文答辩;若不适合继续培养或完成的论文未达到博士论文要求的学生,可参照《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