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南
● [申请学位专业]
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专业:药物化学(含天然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化学)、药剂学(含药事管理)、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 [申请学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 [申请学位方式]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先积满学分、后提交论文。
● [申请学位步骤与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申请及审核
1. 报名手续
每年5月10~25日(休息日除外)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办理申请手续,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介绍信(包括对申请人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介绍),加印密封;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者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审核费100元。
2.资格审查
学位办公室审核上述材料,确定进修班学员名单,并于6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给报名者本人;收到通知的进修班学员,应在7月10日前,将学费一次性交给学校财务处。
3.报到
进修班学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入学通知、本人有效证件和交费证明,到学位办公室办理手续,并领取以下材料: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二份;
(2)《选课单》;
(3)《进修证》、《图书阅览证》;
(4)课程进修的课程清单、课程表;
(5)“关于具有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几个问题”;
(6)“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
(7)关于加强研究生考试纪律的暂行规定;
(1)—(4)材料要在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程学习
1.课程学习
(1)以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方式学完拟申请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在研究生处教学办办理选课手续);
(2)课程考试必须与在校硕士生同堂同卷;
(3)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报名,6月考试);
(4)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水平全国统一综合考试(每年3月报名、6月考试)。
2.在课程学习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
三、申请硕士学位
1.每年5月20日前或11月20日前持如下材料到学位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1)申请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2)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3份(论文中任何处不能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
(5)以沈阳药科大学名义发表或出版的与提交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7)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学科水平全国统一综合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2.学校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水平认定,5月底和11月底校学位办将水平认定结果通知本人。
四、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时间与在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每年6月、12月二次);
2. 答辩程序与在校研究生相同。
五、学位审批
答辩通过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进行学位审批。
六、材料归档
1.答辩通过后,全套材料交学位办公室整理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归档。
2.《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寄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注:1、从1999年6月起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收费标准为:硕士20000元(不含论文课题实验费)。
2、本指南的解释权在校学位办公室(电话(024)23843711-3279)。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