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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研究生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
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保障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编写现有研究生实验的教学大纲。 一、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原则 1、《大纲》的内容要符合教学计划要求,要体现该实验课程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编制《大纲》应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对实验内容进行系统性的优化组合。实验内容的安排,既要注重学生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又要充分体现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培养。另外,可适当补充一些与最新科研成果有关的实验项目,充分发挥我校科研优势对教学的反哺作用。 2、《大纲》的编写要体现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要做到文字清楚、意义明确、用词准确、定义科学。 3、在《大纲》中应注明每个实验项目的类型。实验分五种类型,分别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操作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其界定依据如下:演示性实验指由教师操作,学生仔细观察,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的实验;验证性实验指按照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要求,由学生操作验证课堂所学的理论,以加深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理解的实验;操作性实验是指由学生按要求,动手拆装和调试实验装置或上机操作、程序设计和数据处理,掌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二、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见附表) 可到“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区”下载 (http://www.grs-syphu.com/peiyang/xiazai.htm) 三、《大纲》编写的具体要求 《大纲》的编写由各学院教研室主任落实具体人员编写。编写完成的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文字材料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交教学院长审批签字。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6月7日前将汇总后的大纲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件,电子文档可发至yangjj875@126.com)。
研究生处 200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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