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07年上半年博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07年4月-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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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日期 |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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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申请 |
4月16-30日 |
答辩申请: 按照“最新培养方案要求”填写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上交学位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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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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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发表论文原件与复印件、或未发表论文原文加接受函(未发表论文请按照小五字体、单行距密集型排版)、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联合培养学生携带知识产权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合格者领取评议书(5份)、学位论文评议聘书,答辩记录纸(网上下载),并领取同意答辩通知书(1份); 持同意答辩通知书到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评阅书(2份)、学位论文评阅聘书、进行论文通讯评议评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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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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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书、评阅书全部返回后,到学位办审核评议评阅结果,导师小组根据综合评阅意见决定是否进行答辩或在修改,如无异议确定答辩时间,到学院领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可网上下载),学位论文答辩聘书(网上下载),到研究生处盖章,领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海报并于答辩前3天张贴海报; 将学位信息表、研究生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上交到学院; 将评议书、评阅书复印5份交到答辩秘书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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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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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将如下材料上交学院: 原始记录1份、修改后论文6本(图书馆一本、档案室一本、研究生处四本)、学位论文软盘2份(图书馆一份,研究生处一份); 请各位已经完成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位授予仪式前通知)借用学位服。 |
特别注意:博士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拖延,致使最后的学位材料不能按时上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将不能于本学期取得学位证书。
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