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交费通知
1.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一)。
2.各专业2006年硕士生招生导师名单(见附件二)
3.导师招生原则:每位导师限招7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最多含4名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4.自筹经费考生交费:计划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回交费承诺书并交齐前两年学费,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录取资格。
4.1交费承诺书
自筹经费的研究生需下载交费承诺书(见附件三),填好后于4月30日前返回研究生处。校外考生可以传真(需于5月10日前补齐原件)或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校内考生填好后交辅导员。
4.2缴纳学费
专业名称 |
5月10日前交纳学费 |
毕业答辩前交纳学费 |
药学各专业
(不含药事管理专业 ) |
2.6万元 |
1.3万元 |
中药学各专业 |
药事管理专业 |
2万元 |
1万元 |
应用化学 |
1.6万元 |
0.8万元 |
生物化工 |
企业管理 |
注:我校研究生进修班学员凭进修班学费收据,可减免1万元学费。 |
各专业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需于5月10日前按上表交齐前两年学费,沈阳市内考生可以直接交到校机关楼一楼计财处收费室, 外市考生可通过银行电汇至我校,并将汇款回执单传真至研究生处,请在汇款回执单上请写清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专业排名以便核对。(拒绝邮局汇款)
银行汇款帐号: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1530008059269025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备 注:×××学费
汇款时注意事项:×××为考生姓名,请汇款时注意在备注栏写清考生姓名,不要写上家长或汇款人姓名。
5.调档和政审:计划内研究生及交齐培养费的计划外研究生(校内)5月18 日到研究生处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校外)5月20日按网报地址邮出,如有更改地址或自取的同学请提前与研究生处联系。
6.定向或委培: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0日前与研招办联系,签署定向(委培)协议书,拟录取考生为现役军人的录取类别必需为定向或委培。
研招办传真:024-23986089
研招办电话:024-23953078
研究生处
200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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