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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关于 2007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1. 申请条件
    1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 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 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4 、 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二、 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的院系和专业
    1 、 药学院: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临床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分析化学;
    2 、 制药工程学院:药物化学(合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 、 中药学院:药物化学(天然),生药学,中药学各专业;
    4 、 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药事管理。
    三、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 、 沈阳药科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下载)
    2 、 本人自述( 1000 字左右);
    3 、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4 、 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5 、 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6 、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
    7 、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截止日期为 2006 年 10 月 18 日 。
    四、 复试及录取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后,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前 通知接收申请人来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口语,专业英语,实验技能等。复试合格的考生经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 10 月 30日前 下发拟录取通知书。
    五、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李岩 收 邮编: 110016 (并注明:推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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