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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03年硕士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电(2003)203号《关于在防治<非典>期间做好2003年全国招收硕士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对2003年硕士生复试方案调整如下:
1、 为做好在防治"非典"期间的复试工作,我校决定取消面试及专业课笔试,改为开卷答题方式,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计划内外名单。
2、 考生在现所在地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考生从网上下载复试登记表、政审表和交费承诺书(附后,缺一不可),填好后于6月1日前返回研究生处,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录取资格。校外考生可以电子邮件、传真(需于6月5日前补齐原件)或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校内考生填好后交辅导员。
3、 各分科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评阅后向研究生处递交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复试结果负责,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处对各分科工作随时进行监督。
4、 天然药化专业(338分以上),药剂专业(351分以上),药物分析专业(350分以上)的考生参加本专业复试。合成药物化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企业管理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本专业复试。
5、 天然药化、药剂学、药物分析学专业320分以上,不能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专业进行复试(企业管理专业除外)。
6、 研究生处于6月10日公布录取调剂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全部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
7、 拟录取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今年不能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要求书面申请必须于6月7日前返回研究生处)
8、 所有今年入学的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需签订交费承诺书,并将培养费于6月7日前通过银行电汇一次性交齐(拒绝邮局汇款),否则不予录取。
学校账号:沈阳药科大学 33010074092490026-68 工商银行南塔分理处。
9、 开学后,研究生处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的补试),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含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照进行,考题附后。
12、原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有关复试方案若与本方案相抵触,以本方案为准。
13、近期所有有关复试的通知将由网上进行,研究生处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相互转告)。
附:各专业计划内分数线
合成药物化学:346分
天然药物化学:365分
药剂学:371分
生药学:347分
药物分析学:366分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321分
药理学:322分
中药学:352分
企业管理:357分
研究生处传真:024-23903547 ,电话:024-23953078
E-mail: webmaster@grs-syphu.com
附件一:沈阳药科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下载)
附件二:沈阳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下载)
附件三:沈阳药科大学2003年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交费承诺书(下载)
附件四: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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